安徽明光:府院联合疏导救济 涉诉涉访纠纷案成功化解

信访工作是反映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效果的“晴雨表”。2023年9月19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成功化解一起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引起的信访纠纷案件,使该起涉诉、涉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19年8月13日,原告徐某和被告卢某签订房屋装饰、装修合同,徐某将自有的位于明光市某小区1号楼2单元301室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合同价款95000元发包给卢某施工,工期为3个月。合同在保修条款中约定,泥工、木工、油漆等现场制作安装部分保修5年,瓷砖、地板、木门等保修5年,水路、电路、防水保修终身。工程竣工后,徐某交齐所有款项。徐某入住不久,发现卢某的装饰、装修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双方就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问题程度存在较大争议,且卢某拒绝为徐某修复和更换,故徐某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该案后,徐某曾多次以信访的方式前往政府相关部门表达诉求给办案人员施加压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法院干警在了解情况后主动引导徐某申请房屋质量鉴定等,后徐某以鉴定费用过高无力承担再次信访,考虑到徐某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客观原因,民一庭干警与鉴定机构多次沟通联系,积极为徐某减免部分费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某又因鉴定结果未达预期多次信访。民一庭干警多举措联合镇政府领导多次前往徐某家,对其进行情绪疏导和宽慰,尽可能减少对其身体的不利影响,力求以最小伤害、最优效果完成损失赔偿问题,最终达成以卢某赔偿为主、镇政府救助为辅的联合救济方式。同时,对徐某及其家人进行释法明理,徐某当场签署息诉罢访承诺,出具撤诉申请书,并对法院采取的联合救济方式解决纠纷表示感谢。

  本案是法院牵头、镇政府协调配合、多部门联动妥善化解诉讼、信访纠纷的成功实践,法院在了解徐某生活状况后,主动为其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创新办案方式,打破主体限制,积极协调为徐某争取更多的赔偿和救助资金,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顺利解决诉讼、信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